品牌如何利用網紅效應為店鋪盈利?
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全球性營銷咨詢公司勝三管理咨詢R3機構的負責人Greg Paull日前表示,中國的關鍵意見領袖KOL(俗稱網紅)已經領先全球其他國家,率先成為一種真正的媒介載體。
在中國,網紅營銷正在逐漸取代電視和紙媒廣告等傳統(tǒng)營銷方式。Burberry、Dior等奢侈品牌都競相通過聘請眾多有影響力的網紅來宣傳它們的商品。眾多廣告公司表示,隨著跨國公司將聘請網紅作為向中國渴望成功的消費者銷售商品的手段,這一群體要求的酬勞日益上升。
據數字品牌公司Madjor的Kevin Gentle估計,積家為papi醬的30秒視頻“至少”支付了500萬元人民幣。但效果也是巨大的,為品牌在社交媒體上帶來了巨大流量。
而7月9日,擁有450萬粉絲的微信號“黎貝卡的異想世界”更是獨家宣布與寶馬汽車旗下的MINI推出經典三門版MINI YOURS加勒比藍限量版,全國限量100臺,全球限量300臺。出售4分鐘后100臺車就全部搶空,五十分鐘內全部完成付款交易,后來者無法再排隊付款。
福布斯雜志最近出版的一份調查顯示,千禧一代中只有1%的人說大量的廣告會使他們更信任一個品牌,但是超過33%的受訪者表示購買商品之前受到了知名時尚博主和明星的影響,與之相比,只有少于3%的受訪者認為受到了書籍,雜志和新聞的影響。社交媒體正在逐步改變時尚產業(yè),打破傳統(tǒng)的產品營銷方式。
所有的種種現象表示,網絡紅人的影響力已經開始對時尚行業(yè)產生日漸龐大的影響力。有分析人士表示,時尚產業(yè)的營銷已經跳脫傳統(tǒng)名人思維,改成迎合千禧一代消費行為習慣的紅人,誰在社交媒體稱霸,誰就是明日之星,誰的產品就能獲得更多的曝光,網絡紅人在社交媒體上的舉足輕重地位,正在改變品牌營銷方式。
作為時尚買手,我們必須時刻了解行業(yè)動態(tài)會對品牌產生哪些影響,從而利用這種動態(tài)為品牌謀利,顯然網紅效益已經慢慢延伸成一種影響力經濟。
雖然現在很多人對網絡紅人的定義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不論什么身份,最大的決定因素是基于她們在社交媒體的影響力和粉絲數量。無論是對消費者的口頭推薦、商品評論或背書,她們對消費者產生的影響越來越大。
那么這么龐大的流量基礎,我們時尚買手該如何運用呢?或者換句話說,我們該如何挑選適合自己品牌的網紅呢?
1、網紅必須要與產品相關
移動互聯(lián)網時代也是內容時代。好的內容可以聚集人氣,也就是可以聚集流量。而對于互聯(lián)網營銷來說,有了流量才談得上轉化。所以,找到和自己產品匹配的內容是關鍵。
比如你是做時裝的,那你需要找到的網紅一定是時尚領域的,她的粉絲都是因為關注她的穿搭才聚集起來的,那么你的產品投放的時候就有目標性,相應來的就是轉化率!
你邀請的網紅會把你的內容分享到微信、微博之類的流量平臺,那么相對應就是廣告帶來的客戶。
2、策劃要重內容,輕營銷。
很多公司在營銷這兩個字上總是容易犯“強迫式賣貨”的錯誤。網紅影響力在你的品牌上還沒聚集到一定的量,就迫不及待的賣貨做廣告。這是大忌,會毀了你全部的社群營銷戰(zhàn)略。
在網紅思維做營銷的過程中,我們的產品是道具,是配角,絕不能搶了主角的風頭。作為社群運營者來說,你要做的就是挖空心思去想象你的網紅背后那群“粉絲”想看到什么?所以和網紅配合的廣告內容一定要設定好。
3、用經紀人思維來和網紅合作
當你選擇了用網紅思維做營銷的時候,就已經注定了你必須用經紀人思維來重視你的網紅。這個時候,你所要賣的產品已經不是你自己的產品了,而是你的網紅。
要知道,網紅思維真正要獲取的是流量,而流量正是她們的粉絲。而粉絲最喜歡看到什么?這就是你的廣告需要策劃的內容。
就拿黎貝卡和寶馬合作的實例來看,黎貝卡的粉絲群體首先擁有一定的購買了,再者都是時尚或者汽車方面的社群群體,寶馬在策劃這次合作的時候也不是一味地一上來就打廣告,而是通過營銷手段,讓黎貝卡的客戶擁有提前購買權以及專門為這群人設立限量版概念,刺激其粉絲消費。
雖然此次的成功并不全由時尚博主影響力造成,卻恰恰是最互利的合作模式,合作雙方定位匹配,互相引流,提高曝光。當宣傳推廣、銷售和產品三個環(huán)節(jié)都匹配到位,博主與品牌之間的合作也很難不成功。
所以說了這么多,作為時尚買手的你知道怎么和網紅合作了嗎?
還不清楚沒關系,如果你還有問題,可以點擊閱讀原文,中赫時尚的時尚買手老師會根據你的疑惑給你找到相關的解決方法。